因執行監管或代管任務所發生之費用,由實施者負擔。
根據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第43條的規定,如果在執行監管或代管任務時產生了費用,這些費用將由實施者負擔。這個條文的目的是確保在都市更新的過程中,監管或代管任務所需的費用能夠得到有效的支付。該條文的具體解釋和相關案例可能需要參考都市更新條例及相關實務指引文件或裁判書。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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