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 第 48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本條例第七十八條所定更新成果報告,包括下列資料: 一、更新前後公共設施興修或改善成果差異分析報告。 二、更新前後建築物重建、整建或維護成果差異分析報告。 三、原住戶拆遷安置成果報告。 四、權利變換有關分配結果清冊。 五、後續管理維護之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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