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變換採分期或分區方式實施時,前條共同負擔、權利價值比率及分配比率,得按分期或分區情形分別計算之。
根據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第 16 條的規定,當權利變換以分期或分區方式進行時,共同負擔、權利價值比率及分配比率可以分別按照分期或分區的情況進行計算。這表示在權利變換的過程中,不同的分期或分區可以有不同的共同負擔、權利價值比率和分配比率。以最新的資料為例,根據2020年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的資料,分期或分區方式的計算可以根據不同的都市更新事業計畫來進行,並考慮到各個分期或分區的特點和需求。例如,如果一個都市更新計畫分為三個分期,每個分期都有不同的土地利用方式和開發需求,根據第 16 條的規定,可以分別計算每個分期的共同負擔、權利價值比率和分配比率,以確保每個分期的權益得到適當的保護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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