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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
第 2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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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所稱權利變換
關係人
,指依本條例
第六十條
規定辦理權利變換之合法建築物
所有權
人、
地上權
人、
永佃權
人、農育權人及耕地三七五租約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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