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第26條,權利變換範圍內供應自來水、電力、電訊、天然氣等公用事業所需的地下管道、土木工程及其必要設施,應由相關事業機構配合權利變換計畫的進度進行規劃、設計和施工。此外,如果有使用者需要承擔相應的費用,則該費用可以列為工程費用。 舉例來說,如果在都市更新中需要調整地下供水管線的位置,水務公司應根據相關的權利變換計畫進行管線的規劃、設計和施工。如果更新範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需要分擔部分費用,例如調整管線引起的土地改動費用,則這些費用可以列為工程費用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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