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法施行前已核准造地開發計畫而未施工者,其以後之程序,依本辦法之規定辦理。
海埔地開發管理辦法第24條規定,在該辦法施行前,若已核准了海埔地造地開發計畫但尚未進行施工,其後續的程序應依照該辦法的規定辦理。根據該條規定內容,一旦核准了海埔地造地開發計畫,即使在該辦法施行前,其後續的程序都必須遵循新的管理辦法來進行。例如,如果在辦法施行前核准了一個海埔地開發計畫,但到了辦法施行後想要進一步進行該計畫,就必須按照新的辦法的規定辦理。這條規定的目的是確保在該辦法生效後,所有的海埔地開發計畫都能符合新的管理規定,並經過相應的程序處理。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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