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海埔地開發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 1–55

1
為開發及管理海埔地,促進土地及天然資源之保育利用,特訂定本辦法。
2
本辦法之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內政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3
本辦法用辭定義如左: 一、海埔地:指在海岸地區經自然沈積或施工築堤涸出之土地。 二、造地開發:指在海岸地區築堤排水填土造成陸地之行為。
4
中央主管機關應依國家土地政策,衡酌經濟發展、水土資源保育利用及生態環境之維護等因素擬具海埔地整體計畫,報請行政院核定
海埔地開發管理辦法 全文

本頁條文逐字來自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公開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