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法依新市鎮開發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八條第六項規定訂定之。
對於新市鎮土地標售標租辦法第1條,該條法規乃根據新市鎮開發條例第8條第6項訂定。根據該條法規,新市鎮土地的標售或標租事宜,依據新市鎮開發條例進行相關設定和規範。相關範例,例如可以參考新市鎮開發條例中關於土地標售或標租的案例或實際執行情況。然而,在提供的資料中並未包含該法條的具體內容和範例,因此無法進一步進行釋義和舉例。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