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2

快速跳轉
  1. 1.本法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所稱交通建設,指鐵路、公路、市區道路、大眾捷運系統、輕軌運輸系統、智慧型運輸系統、纜車系統、轉運站、車站、調度站、航空站、港埠、路外停車場、橋梁、隧道及其設施。
  2. 2.前項智慧型運輸系統,指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結合資訊、通信、電子、控制及管理等技術運用於各種運輸軟硬體設施,以使整體交通運輸之營運管理自動化,或提升運輸服務品質之系統。
  3. 3.第一項航空站,指航空站區域內及經行政院核定設置或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編定之航空客、貨運園區內之下列各項設施: 一、供航空器載卸客貨之設施。 二、航空器起降活動區域內之設施。 三、維修棚廠。 四、加儲油設施。 五、污水處理設施。 六、焚化爐設施。 七、航空附加價值作設施,含廠房、倉儲、加工、運輸等相關設施。 八、航空事業營運設施,指投資興建及營運航空事業辦公或具交通系統轉運等功能之設施。 九、航空訓練設施。 十、過境旅館。 十一、展覽館。 十二、國際會議中心。 十三、路外停車場。
  4. 4.第一項港埠,指商港區域內之下列各項設施: 一、船舶出入、停泊、貨物裝卸、倉儲、駁運作業、服務旅客之水面、陸上、海底設施、遊艇碼頭等相關設施。 二、新商港區開發,含防波堤、填地、碼頭等相關設施。 三、各專業區附加價值作業設施,含廠房、倉儲、加工、運輸等相關設施。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第2條對於交通建設進行了明確的定義,包括鐵路、公路、市區快速道路、大眾捷運系統、輕軌運輸系統、智慧型運輸系統、纜車系統、轉運站、車站、調度站、航空站與其設施、港埠與其設施、停車場、橋梁及隧道。 其中,智慧型運輸系統指的是結合資訊、通信、電子、控制及管理等技術運用於各種運輸軟硬體設施的系統,其目的是提升運輸服務品質或使營運管理自動化。 纜車系統則特指利用纜索懸吊並推進封閉式車廂往返行駛於固定路徑,用以運送特定地點及其鄰近地區乘客的運輸設施。但不包括吊纜式機械遊樂設施。 航空站與其設施包括了航空站區域內及經行政院核定設置或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編定之航空客、貨運園區內的各項設施,例如航空器載卸客貨之設施、維修棚廠、加儲油設施、污水處理設施、焚化爐設施、航空附加價值作業設施、航空事業營運設施、航空訓練設施、過境旅館、展覽館、國際會議中心和停車場等。 港埠與其設施則指商港區域內的各項設施,例如船舶出入、停泊、貨物裝卸、倉儲、駁運作業、服務旅客之水面、陸上、海底設施、遊艇碼頭及其他相關設施。此外,也包括投資總額達到一定標準的新商港區開發和各專業區附加價值作業設施。 最後,停車場指符合一定標準之路外公共停車場,其中包括申請開發土地面積達一定面積的平面式或立體式停車場,也包括投資總額達到一定標準的機械式或塔臺式停車場。 以上定義來自於「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第2條的法規,並且適用於相關的公共建設項目。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第 2 條規定:「本法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所稱交通建設,指鐵路、公路、市區道路、大眾捷運系統、輕軌運輸系統、智慧型運…」(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第 2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