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 第 1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中央主管機關得會同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辦理技師工作簽證品質評鑑;其結果得評列等級或優缺點,並公告之。
- 前項評鑑,得委託相關技師公會或學術團體辦理。

117 人 正在學習
NT$3,690
NT$13,800
省 $10,11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 第16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