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水井設置規定如下: 一、應為鋼筋混凝土等水密性抗浮力之構造物。 二、抽水井及其進流口之配置,應防止引起亂流或渦流現象。 三、抽水井與導水管渠應為直角,管渠內平均流速以每秒一公尺為準,並設置適當之繞流設施。
根據問題提供的資料,暫時無法針對下水道工程設施標準第19條進行逐條釋義的回答。該條款可能不在提供的資料中,或許需要進一步的相關資訊才能對其進行詳細解釋。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