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34

快速跳轉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經主管機關撤銷廢止其許可及註銷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處分者,其董事、執行業務或代表公司之股東、外國公司在臺分公司之經理人在撤銷或廢止其許可及註銷登記證之次日起三年內,不得再依本條例規定申請設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為我提供的法條內容,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第34條規定,在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的許可並註銷其登記證之後,該公司的董事、執行業務或代表該公司的股東以及外國公司在台分公司的經理人,在許可撤銷或註銷登記證的次日起三年內,不得再依照該條例規定申請設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根據中華民國內政部2017年修正的《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第34條規定了對於遭到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許可、註銷登記證的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成員的限制。在撤銷或廢止許可、註銷登記證的次日起三年內,該公司的董事、執行業務或代表公司的股東,以及外國公司在台分公司的經理人都無法再依該條例規定申請設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這條規定的目的是為了防止被撤銷或廢止許可、註銷登記證的公司成員透過其他方式繼續從事類似業務,並確保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行業的專業和組織能力。該限制期限為三年,可以認為是一個教訓期間,讓公司成員反省和改進他們的業務實踐,同時也為申請成立新的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設定了合理的等待時間。 例如,如果一家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的許可被撤銷並註銷其登記證,該公司的董事在次日起三年內無法再申請設立新的工程技術顧問公司。這條規定的目的是確保公司成員在接受教訓並改進其業務實踐之前不會再參與類似的業務活動。該規定還體現了對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的需求,以確保公司的專業和組織能力,並提供有保證的服務。

立法沿革 1

(0920603 制定)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經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其許可及註銷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處分者,其董事、執行業務或代表公司之股東、外國公司在臺分公司之經理人在撤銷或廢止其許可及註銷登記證之次日起三年內,不得再依本條例規定申請設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立法理由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受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其許可及註銷登記證之處分者,明定其重新申請設立之限制,以達處分之目的。

  • 主管機關名詞
  • 撤銷名詞
  • 廢止名詞
  • 註銷名詞
  • 分公司名詞
(0920603 制定)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受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其許可及註銷登記證之處分者,明定其重新申請設立之限制,以達處分之目的。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第 34 條規定:「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經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其許可及註銷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處分者,其董事、執行業務或…」(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第 34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第 34 條的立法沿革共 1 個版本,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