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住宅評鑑獎懲辦法 第 16 條
快速跳轉
對於協助推動國民住宅興建計畫著有績效之個人、團體、機關等,得視其貢獻程度,由內政部發給獎狀。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國民住宅評鑑獎懲辦法第16條,對於在協助推動國民住宅興建計畫方面有績效的個人、團體、機關等,內政部可以根據其貢獻程度發給獎狀。這表示,如果個人、團體或機關在推動國民住宅興建計畫方面有出色的表現,內政部有權根據他們的貢獻程度來獎勵他們。這項法規的目的是鼓勵和肯定那些為國民住宅建設做出重要貢獻的人士和組織。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國民住宅評鑑獎懲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