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住宅使用天然氣、煤氣或液化石油氣之供氣管路,應符合左列規定:一、室內配管以明管為原則,配管穿通牆壁處,應加保護套管。 二、供氣管應與電氣、電信、換氣等管道間及昇降機之機道分離裝設,供氣管裝置於專用管道間者,應留設檢修用之工作空間。 三、供氣管與低壓電線、接地線,應保持十五公分以上之距離;與電錶、電氣開關,應保持六十公分以上之距離;與避雷針應保持一公尺以上之安全距離。
根據國民住宅社區規劃及住宅設計規則第 75 條,國民住宅使用天然氣、煤氣或液化石油氣之供氣管路,應符合以下規定: 一、室內配管以明管為原則,配管穿通牆壁處,應加保護套管。 這一條規定指出在國民住宅的室內,供氣管路應為明管,也就是可見的管道。而當配管穿通牆壁時,應加上保護套管,以防止管路受損。 二、供氣管應與電氣、電信、換氣等管道間及昇降機之機道分離裝設,供氣管裝置於專用管道間者,應留設檢修用之工作空間。 這一條規定提到供氣管應與其他管道(如電氣、電信、換氣等)及昇降機之機道分開裝設,以確保供氣管路安全。如果供氣管路裝置於專用管道間,則應留有足夠的工作空間以進行檢修工作。 三、供氣管與低壓電線、接地線,應保持十五公分以上之距離;與電錶、電氣開關,應保持六十公分以上之距離;與避雷針應保持一公尺以上之安全距離。 這一條規定規定了供氣管與其他設施之間應保持的安全距離。供氣管與低壓電線、接地線之間應保持十五公分以上的距離;與電錶、電氣開關之間應保持六十公分以上的距離;與避雷針之間應保持一公尺以上的安全距離。這樣的距離要求是為了確保供氣管路的安全運行,避免可能的危險情況發生。 以上的解釋是根據國民住宅社區規劃及住宅設計規則第 75 條所提供的內容。該法條的參考來源應為最新版的國民住宅社區規劃及住宅設計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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