鍋爐安裝,應依下列規定: 一、應安裝在防火構造之鍋爐間內。鍋爐間應有緊急電源之照明、足量之通風,及適當之消防設備與操作、檢查、保養用之空間。 二、基礎應能承受鍋爐自重、加熱膨脹應力及其他外力。 三、與管路連接處,應設置膨脹接頭及伸縮彎管。 四、應與給水系統連接。如以水箱作為水源時,該水箱應有供應緊急用水之容量,並應裝有存水指示標。
根據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第 87 條,針對鍋爐安裝有以下幾點規定: 1. 鍋爐應安裝在防火構造的鍋爐間內。鍋爐間應該具備緊急電源照明、充足通風、以及適當的消防設備和用於操作、檢查和保養的空間。 2. 鍋爐安裝所用的基礎應該能承受鍋爐的自重、加熱膨脹應力以及其他外力。 3. 鍋爐與管路連接處應該設置膨脹接頭和伸縮彎管。 4. 鍋爐應該與給水系統連接。如果使用水箱作為水源,該水箱應該具備供應緊急用水的容量,並且應該裝有存水指示標。 例如,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第 87 條的規定可以用於指導鍋爐的安裝工程,確保鍋爐安裝在適當的位置並符合相關的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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