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造人或監造人於營造業承攬工程後,發現營造業有違反法令情事或不如約施工時,得報請中央、直轄市或縣 (市) 主管機關處理之。中央、直轄市或縣 (市) 主管機關亦得隨時向起造人查詢營造業施工情形。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