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造業承攬工程時,起造人於招標、比價或議價前要求依照有關保險法規之規定投保者,該營造業不得拒絕。
營造業管理規則第23條規定,當營造業起造人要求營造業在招標、比價或議價前根據相關保險法規投保時,該營造業不得拒絕。 根據這項法規,當起造人要求營造業在進行招標、比價或議價之前投保相關保險時,營造業必須遵從並投保,不能拒絕起造人的要求。這是為了保障起造人的權益,保證工程承包商在執行工程時有適當的保險保障。 舉例來說,在一個建築工程的招標、比價或議價前,起造人要求承包商根據相關保險法規投保工程保險。如果承包商拒絕這個要求,這就違反了營造業管理規則第23條的規定,起造人可以提出相應的投訴或訴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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