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管理辦法 第 18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管理維護公司停業時,應將其登記證送繳中央主管機關存查,於申請復業准後發還之。
  2. 管理維護公司歇業時,應將其登記證送繳中央主管機關並辦理註銷登記;其未送繳者,由中央主管機關逕為廢止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管理辦法 第18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