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造業以不實文件或資料參加評選者,除取消其參加評選資格外,不得再參加評選。
根據《優良營造業評選及獎勵辦法》第9條,如果營造業以不實文件或資料參加評選,將被取消參加評選的資格,並且不得再參加評選。 我目前無法提供具體的參考資料,以支持該法條的解釋。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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