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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管理辦法 第 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本辦法用辭定義如下: 一、招牌廣告:指固著於建築物牆面上之電視牆、電腦顯示板、廣告看板、以支架固定之帆布等廣告。 二、樹立廣告:指樹立或設置於地面或屋頂之廣告牌(塔)、綵坊、牌樓等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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