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參與社會福利設施及營建相關公共建設強制接管營運辦法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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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五十三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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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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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法規
- 第五十三條第二項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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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