濕地影響說明書認定基準及民眾參與準則 第 1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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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濕地影響說明書之製作規定如下: 一、用紙應符合 A4 規格(長二十九點七公分、寬二十一公分),以直式橫書格式書寫,文字、圖、表及頁碼之字體及內容並應清晰可讀。 二、除圖表外應採雙面印製。 三、地圖、照片及參考文獻應註明出處。
- 2.申請開發或利用者提出前項所定書件申請時,應檢附電腦檔案;依審查結論提送定稿本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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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濕地影響說明書認定基準及民眾參與準則第12條,濕地影響說明書的製作規定如下:一、用紙應符合A4規格,並以直式橫書格式書寫,文字、圖、表及頁碼之字體及內容應清晰可讀。二、除圖表外應採雙面印製。三、地圖、照片及參考文獻應註明出處。 此外,申請開發或利用者在提出申請時,應檢附濕地影響說明書的電腦檔案;而在根據審查結論提送定稿本時,也需要檢附電腦檔案。 資料參考: - 環境資源部公告「濕地影響說明書認定基準及民眾參與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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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