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國土計畫法14

快速跳轉

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擬訂機關對於核定之國土計畫申請復議時,應於前條第一項規定公告實施前提出,並以一次為限。經復議決定維持原核定計畫時,應即依規定公告實施。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國土計畫法第14條規定了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擬訂機關對於核定之國土計畫申請的復議程序。根據該條規定,擬訂機關應於前一條第一項規定公告實施前提出復議申請,並且只能提出一次復議申請。如果經復議決定後維持原核定計畫,擬訂機關應立即按照規定公告實施該計畫。 根據我們的參考資料,《國土計畫法》第14條的復議程序主要是為了解決對於核定之國土計畫的爭議或異議。復議的目的在於經過再次的審核與評估,確保核定計畫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復議程序為一次機會限定,並且需要在公告實施前提出。如果復議決定維持原核定計畫,該計畫應立即公告並實施。 例如,如果一個縣市的國土計畫核定後引起了爭議,有人認為該計畫對自然環境保護不足,可以提出復議申請。該機構需要在公告實施前向上級主管機關提出一次復議申請。如果經復議決定後維持原核定計畫,該機構應立即公告該計畫並開始實施。 根據《國土計畫法施行細則》第13條,復議程序的具體作業規範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這些規範的內容包括復議申請的提出要求、復議審核的程序和標準等。這些規範的目的是確保復議程序的公正和有效性。

立法沿革 1

(1041218 制定)

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擬訂機關對於核定之國土計畫申請復議時,應於前條第一項規定公告實施前提出,並以一次為限。經復議決定維持原核定計畫時,應即依規定公告實施。

立法理由國土計畫經核定後,研擬機關得申請復議,並以一次為限。復議之審議,依第七條規定辦理。

(1041218 制定)

國土計畫經核定後,研擬機關得申請復議,並以一次為限。復議之審議,依第七條規定辦理。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國土計畫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國土計畫法第 14 條規定:「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擬訂機關對於核定之國土計畫申請復議時,應於前條第一項規定公告實施前提出,…」(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國土計畫法第 14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國土計畫法第 14 條的立法沿革共 1 個版本,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