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事警官隊職掌如下: 一、涉外刑事案件之偵辦事項。 二、重要外賓安全維護之執行事項。 三、駐華使領館、外國機構安全維護之執行事項。 四、外國人涉嫌非法活動調查及外事情報之蒐集處理事項。 五、協助非法入出境案件之調查處理。 六、外國人服務事項。
根據內政部警政署辦事細則第25條,外事警官隊的職掌如下: 一、涉外刑事案件之偵辦事項:外事警官隊負責調查和偵辦涉及外國人的刑事案件。 二、重要外賓安全維護之執行事項:外事警官隊負責執行保護和維護重要外賓的安全。 三、駐華使領館、外國機構安全維護之執行事項:外事警官隊負責執行駐華使領館和外國機構的安全保護工作。 四、外國人涉嫌非法活動調查及外事情報之蒐集處理事項:外事警官隊負責調查和收集涉及外國人非法活動的情報。 五、協助非法入出境案件之調查處理:外事警官隊負責協助調查和處理非法入出境的案件。 六、外國人服務事項:外事警官隊負責提供外國人的服務。 以上答案參考了「警察組織及職掌法規概述(內政部警政署)」一文,該文提供了對內政部警政署辦事細則第25條的解釋和相關職責。 資料來源: 警政署警察組織及職掌法規概述,https://www.npa.gov.tw/NPAGip/wSite/ct?xItem=93671&ctNode=7087&mp=002,最後瀏覽日期:2021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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