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實驗室分設三組,其職掌如下: 一、綜合組 (一)科學器材之申購規劃事項。 (二)科學器材之管理、保養及維護事項。 (三)全校性活動之照相支援事項。 (四)其他有關科學實驗綜合業務事項。 二、生理化學組 (一)生物、生理、化學、法醫等學科實驗之規劃與推動及鑑定事項。 (二)協助政府機關之生理、化學鑑定事項。 (三)其他有關生理、化學業務事項。 三、物理組 (一)物理、痕跡、電氣、文書、照相、驗槍、指紋與心理測謊等學科實驗之規劃、推動及鑑定事項。 (二)協助政府機關之物理鑑定事項。 (三)其他有關物理業務事項。
根据中央警察大学办事细则第10条,科学实验室分为三个组,每个组都有不同的职责。下面对每个组进行逐条解释: 一、綜合組(综合组) (一)负责科学器材的购买计划事项。 (二)负责科学器材的管理、保养和维护事项。 (三)协助全校性活动的摄影支援事项。 (四)其他与科学实验综合业务相关的事项。 二、生理化學組(生理化学组) (一)负责生物、生理、化学、法医等学科实验的规划、推动和鉴定事项。 (二)协助政府机关进行生理、化学鉴定事项。 (三)其他与生理、化学业务相关的事项。 三、物理組(物理组) (一)负责物理、痕迹、电气、文书、摄影、验枪、指纹和心理测谎等学科实验的规划、推动和鉴定事项。 (二)协助政府机关进行物理鉴定事项。 (三)其他与物理业务相关的事项。 以上是对中央警察大学办事细则第10条的解释。根据该条款的规定,各实验室组负责不同的科学实验和鉴定任务。例如,在生理化学组,他们负责规划和推动生物、生理、化学和法医学等实验,同时也会协助政府机关进行相关的鉴定工作。同样,在物理组,他们负责的实验范围涵盖了物理、痕迹、电气、文书、摄影、验枪、指纹和心理测谎等领域,也会协助政府机关进行相关的物理鉴定工作。这些业务的划分和职责分工有助于实验室工作的高效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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