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書室分設二組,其職掌如下: 一、機要組 (一)機要文件之收發、擬辦及保管事項。 (二)重要工作報告及文電撰擬事項。 (三)校務會議及行政會議之議事管理事項。 (四)校史、校況之編撰事項。 (五)校長、副校長交辦事項。 (六)不屬於其他各單位事項。 (七)其他有關機要事項。 二、文書組 (一)公文之收發、分辦、繕校、印信典守、檔案管理事項。 (二)各單位公文處理情形之查詢、稽催及表報之統計事項。 (三)各單位代判公文之補陳閱事項。 (四)施政計畫、年終業務檢討報告之彙編事項。 (五)研究發展業務之推動事項。 (六)重要工作計畫執行進度之追蹤檢查事項。 (七)本校法令規章之蒐集及登錄事項。 (八)其他有關文書業務事項。
根据中央警察大学办事细则第9条,秘书室分为两个组: 1. 机要组的职责包括: - 收发、起草和保管机要文件的事项。 - 重要工作报告和文件的撰写事项。 - 校务会议和行政会议的议事管理事项。 - 校史和校况的编撰事项。 - 校长和副校长交办的事项。 - 其他与机要事务有关的事项。 2. 文书组的职责包括: - 公文的收发、分发、校对、印信保管和档案管理事项。 - 查询、催办和报表统计各单位公文处理情况的事项。 - 代办公文的补陈阅事项。 - 施政计划和年终业务检讨报告的汇编事项。 - 推动研究发展业务的事项。 - 追踪检查重要工作计划执行进度的事项。 - 收集和登记本校法令规章的事项。 - 其他与文书业务有关的事项。 根据以上规定,秘书室的机要组负责机要文件的收发、起草及保管,以及其他与机要事务有关的工作;文书组则负责公文的收发、分发、校对、印信保管和档案管理,以及其他与文书业务有关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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