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務處分設三組及警衛隊,其職掌如下: 一、庶務組 (一)校地之規劃及校舍、眷舍之興建、修繕、管理、分配事項。 (二)財產及物品之購置事項。 (三)零用金、交通補助費之支付及報銷事項。 (四)水電、電訊設備之工具調配及養護事項。 (五)交通車輛調度、保險、檢驗、維護及油料之購發、報銷事項。 (六)司機之管理事項。 (七)校園環境整理、美化、清潔、衛生處理事項。 (八)慶典、集會之會場佈置及外賓司機接待事項。 (九)其他有關庶務業務事項。 二、經理組 (一)現金、票據、有價證券之出納及保管事項。 (二)員工薪津、教師鐘點費之領發與所得稅、各項互助、貸款及保險之代扣繳事項。 (三)學生津貼、食米、公費及學員食米之領發、報銷事項。 (四)被服裝具製發、保管及武器彈藥之領發、保管事項。 (五)其他有關經理業務事項。 三、保管組 (一)財產及物品之登記、收發、移轉、結算、維護、管理事項。 (二)財產之清點及增減編報事項。 (三)報廢財產之變賣處理事項。 (四)不動產登記、變更、所有權權狀保管及房屋、重要設備之火災保險事項。 (五)其他有關財產物品維護保管事項。 四、警衛隊 (一)校門警衛及校園安全之維護事項。 (二)警衛隊員、技工、工友之管理、訓練事項。 (三)技工、工友之勞工保險及其他福利事項。 (四)會客室之管理事項。 (五)其他有關警衛事項。
根據中央警察大學辦事細則第8條,總務處分設有三組和警衛隊,它們的職掌如下: 一、庶務組 - 負責校地的規劃以及校舍、眷舍的興建、修繕、管理、分配事項。 - 負責財產和物品的購置事項。 - 負責零用金和交通補助費的支付和報銷事項。 - 負責水電、電訊設備的工具調配和養護事項。 - 負責交通車輛的調度、保險、檢驗、維護以及油料的購發和報銷事項。 - 負責司機的管理事項。 - 負責校園環境的整理、美化、清潔以及衛生處理事項。 - 負責慶典、集會的會場佈置和外賓司機接待事項。 - 負責其他相關的庶務業務事項。 二、經理組 - 負責現金、票據、有價證券的出納和保管事項。 - 負責員工薪津、教師鐘點費的領發和所得稅、各項互助、貸款及保險的代扣繳事項。 - 負責學生津貼、食米、公費以及學員食米的領發和報銷事項。 - 負責被服裝具的製發、保管以及武器彈藥的領發、保管事項。 - 負責其他相關的經理業務事項。 三、保管組 - 負責財產和物品的登記、收發、移轉、結算、維護、管理事項。 - 負責財產的清點和增減編報事項。 - 負責報廢財產的變賣處理事項。 - 負責不動產的登記、變更、所有權權狀保管以及房屋、重要設備的火災保險事項。 - 負責其他相關的財產物品維護保管事項。 四、警衛隊 - 負責校門警衛和校園安全的維護事項。 - 負責警衛隊員、技工、工友的管理和訓練事項。 - 負責技工、工友的勞工保險和其他福利事項。 - 負責會客室的管理事項。 - 負責其他相關的警衛事項。 參考資料: 1. 中央警察大學辦事細則-中央警察大學全球資訊網(https://www.cpu.edu.tw/download/50367/) 2. 中央警察大學辦事細則-中央警察大學全球資訊網(https://www.cpu.edu.tw/download/50367/)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