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及處理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人員,於執行職務時,應遵照本細則之規定。如有卓著績效或違背職務之事蹟,其上級機關應視其情節,依有關法令予以獎懲。
根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80條,稽查及處理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的人員,在執行職務時應遵照該細則的規定。如果有卓越的成績或違背職務的行為,上級機關應根據情節的嚴重性,依法令規定進行獎懲。這意味著該條款規定了稽查和處理交通違規的人員應遵循的法律規定,並明確了對於卓越表現或違法行為的處理方式。然而,根據提供的內容,找不到該條款的相關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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