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物管理辦法 第 2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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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物申請許可之書表格式、有關證明文件及許可證費,由各該管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前項許可證費之收取,應依預算程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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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上述法規,廣告物管理辦法第25條規定申請廣告許可所需的書表格式、相關證明文件和許可證費用由各中央主管機關自訂。此外,許可證費用的收取應按照預算程序進行。這意味著負責審核廣告許可的中央主管機關可以根據需要訂定申請書表格式、要求提供的相關證明文件以及收取的許可證費用。具體依據不同的中央主管機關而有所不同。
- 主管機關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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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