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警察機關對於當舖業得視需要予以查察,必要時並得實施臨檢。
根據當舖業管理規則第31條,當地警察機關對於當舖業得視需要進行查察,如果必要的話,也可以實施臨檢。這條規定確定了警察機關對於當舖業的監管職責,並授權他們在必要時可以進行臨檢。具體針對臨檢的範圍和程序,應該參考相關的法律和司法解釋。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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