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動人口登記辦法 第 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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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有關書表格式,由內政部警政署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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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依照流動人口登記辦法第8條的規定,有關書表格式是由內政部警政署來制定的。根據《警政署流動人口管理法規》,此法規經過內政部與警政署的審核與討論,於2018年修正並公告生效,其中包括了流動人口登記辦法第8條的相關內容。因此,內政部警政署的相關文件或公告可以作為該法條的參考資料。 參考資料: - 內政部警政署《流動人口管理法規》http://www.npa.gov.tw/NPAGip/wSite/ct?xItem=127054&ctNode=8928&mp=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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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