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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械使用條例 第 9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警察人員使用警械時,如情況急迫,應注意勿傷及其人致命之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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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ming8586
2 months ago
警察類科
使用警械勿傷及致命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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