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會遊行法 第 29 條(罰則(三))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集會、遊行經該管主管機關命令解散而不解散,仍繼續舉行經制止而不遵從,首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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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de831226
4 month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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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d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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