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編章節定位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5 分鐘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第 56 條

本法除第十三條自公布後六個月施行外,其餘自公布日施行。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56條規定,全法除第13條自公布後六個月施行外,其餘條文自公布日起施行,採差別施行設計。

Q ·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是哪天開始生效的?

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56條,全法除第十三條(網際網路平臺提供者等的內容防護義務)自公布後六個月才施行外,其餘條文自公布日起施行。立法者給第十三條六個月緩衝,是讓平台業者來得及建置內容阻斷與通報系統。判斷某案件適用哪個版本,關鍵是「行為時」落在哪個施行日的哪一邊。

白話解讀

法律寫好了,不代表它馬上能用。立法院三讀通過、總統公布,這些都只是「生出來」的階段,要等到「施行日」那一刻,它才真正開始綁住每個人。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112 年大修,整部法律換骨。立法者特別把第十三條(涉及加害人處遇計畫的核心配套)抽出來,給了它六個月的緩衝期,讓主管機關來得及建好系統、訓練人員、串好流程。其他條文則是公布當天就上路。這條看似平淡的施行日條文,其實藏著一個資訊:如果你的案件發生在公布日和六個月緩衝期之間,第十三條對你不適用,但其他條文已經適用了。這個時間差,在實務上會變成攻防的細節。

法律定性

施行日條文是規定一部法律何時正式發生效力的條文。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56條採差別施行設計:原則上全法自公布日施行,但第十三條(網際網路平臺業者的內容防護義務)例外自公布後六個月才施行,以保留系統建置的緩衝期。施行日直接決定個案適用新法或舊法。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 判斷流程

流程圖載入中…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什麼時候施行?

其餘條文自公布日施行,第13條自公布後六個月才施行,採差別施行設計。

Q2公布日和施行日有什麼不同?

公布日是總統蓋章公告的那天,施行日是法律真正開始生效的那天,兩者可以不同。

Q3為什麼第13條要晚六個月?

第13條是網際網路平臺業者的內容防護義務,需要時間建置阻斷與通報系統,故給六個月緩衝。

Q4公布日和施行日差在哪?

公布日是總統公布的那天,施行日是法律真正生效的那天,兩者可隔數日到數年。

Q5什麼是差別施行(緩衝施行)?

同一部法律不同條文設不同施行日,給需要建置成本的條文緩衝期,本條第13條晚六個月即是。

Q6第13條為什麼要晚六個月施行?

第13條是網路平台業者的內容防護義務,須時間建置阻斷與通報系統,故給六個月緩衝。

Q7橫跨修法的案件怎麼判斷適用新法或舊法?

刑事以行為時法為準,比對行為時間落在各條文施行日的哪一邊(刑法第2條從新從輕)。

Q8怎麼查一部法律的施行日?

查全國法規資料庫該法附則施行日條文與修正沿革,對照公布日與各條文施行日。

Q9六個月緩衝期怎麼計算?

自公布日起算,依中央法規標準法日期計算法則推算第13條的實際施行日。

Q10辦案時怎麼確認某條文行為時是否已生效?

確認行為時間,對照該條文施行日;公布日生效者看公布日,第13條看公布後六個月。

Q11公布日 vs 施行日哪個才是生效日?

施行日才是生效日。公布日只是公告,未必等於生效,本條兩者就不同。

Q12其餘條文即時施行 vs 第13條緩衝施行差在哪?

其餘公布日當天即拘束,第13條公布後六個月才拘束平台業者,緩衝期內不適用第13條。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項目施行時點適用對象
其餘條文公布日當天一般情形
第13條(網路平台內容防護義務)公布後六個月網際網路平臺/應用服務/接取服務提供者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法令附則の「施行期日」規定(公布の日から起算して一定期間経過後に施行する立法技術)
🇰🇷 韓國부칙의 시행일 규정
🇨🇳 中國附则施行日期条款
🇩🇪 德國Inkrafttretens-Vorschrift(如「Dieses Gesetz tritt am … in Kraft」之施行日規定)
🇫🇷 法國disposition d'entrée en vigueur(dispositions finales/transitoires)
🇺🇸 美國effective date provision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還有 10 題問答 · 易混淆概念對照 · 6 國規定比較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