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保全業法21

快速跳轉
  1. 1.依本法所處之罰鍰,由當地主管機關為之。
  2. 2.前項罰鍰,經通知繳納,逾期不繳納者,移送法院強制執行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保全業法第21條的解釋: 1. 根據本法所處的罰鍰,由當地主管機關進行處理。這表示罰鍰的收取和執行是由當地的主管機關負責辦理的。 2. 如果通知被告知繳納罰款,但逾期不繳納,則該罰款案件將被移送給法院進行強制執行。這意味著如果被告知有罰金需要繳納,但在指定的期限內未能完成繳納,主管機關將轉交法院來強制執行罰款。 這些解釋可參考《保全業法》的最新版本。

立法沿革 1

(0801212 制定)

依本法所處之罰鍰,由當地主管機關為之。   前項罰鍰,經通知繳納,逾期不繳納者,移送法院強制執行。

立法理由明定保全業違反本條例所處罰鍰之主管機關及對逾期未繳納罰鍰者,據以移送法院強制執行,以收行政罰之效果。

  • 罰鍰名詞
  • 主管機關名詞
  • 強制執行名詞
(0801212 制定)

明定保全業違反本條例所處罰鍰之主管機關及對逾期未繳納罰鍰者,據以移送法院強制執行,以收行政罰之效果。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保全業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保全業法第 21 條規定:「依本法所處之罰鍰,由當地主管機關為之。前項罰鍰,經通知繳納,逾期不繳納者,移送法院強制執行。」(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保全業法第 21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保全業法第 21 條的立法沿革共 1 個版本,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