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 · 學習⚖️ 募資 · 終極解密起訴書到底怎麼寫前資深檢察官陳樂樂律師|偵查佈局 → 起訴書 → 法庭攻防|完整章節解析看課程大綱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警察人員陞遷辦法16

快速跳轉
  1. 1.警察機關、警察大學主管職務及有管轄區域人員在同一單位(管轄區)之任期為三年,期滿得連任一次。但警察機關首長、副首長、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分局長、刑事警察大隊(隊)大隊長(隊長)在同一機關(分局)之任期為三年。
  2. 2.前項人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受任期限制: 一、因工作性質、特殊專長、轄區特性需要或無適當職務可資調任,經遷調權責機關准。 二、一年內將屆齡退休。
  3. 3.第一項人員因機關業務需要或經考核成績欠佳者,得隨時予以遷調。
  4. 4.警察機關首長任期期滿並應配合實施勤、業務交流歷練。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上述的法律條文,警察人員陞遷辦法第 16 條規定了警察機關和警察大學主管職務以及有管轄區域的人員之任期。根據第 1 條,警察機關、警察大學主管職務以及有管轄區域的人員在同一單位(管轄區)的任期為三年,期滿後可以連任一次,但警察機關首長、副首長、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分局長、刑事警察大隊(隊)大隊長(隊長)在同一機關(分局)的任期為三年。這表示在同一單位的警察機關和警察大學主管職務以及有管轄區域的人員在三年後可以連任一次,而首長和相關職務的任期為三年。 根據第 2 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可以不受任期限制: 一、因工作性質、特殊專長、管轄區特性需要或無適當職務可資調任,經遷調權責機關核准。 二、一年內將屆齡退休。 這表示符合上述情形的人員可以不受任期限制,可以在需要的時候遷調或調任,或者準備退休。 根據第 3 條,第一項的人員因機關業務需要或經考核成績欠佳的情況下,可以隨時進行遷調。這表示在機關業務需要調動或者考核成績不佳的情況下,該人員可以隨時進行調動。 根據第 4 條,警察機關首長的任期期滿後應配合實施勤、業務交流歷練。這表示警察機關首長在任期結束後應該配合實施勤、業務交流歷練的措施。 總結而言,根據警察人員陞遷辦法第 16 條的規定,警察機關和警察大學主管職務以及有管轄區域的人員在同一單位(管轄區)的任期為三年,並可以連任一次。但首長和相關職務的任期為三年。符合特定情況的人員可以不受任期限制,可以進行遷調或調任,或者準備退休。業務需要或成績不佳的情況下,人員可以隨時進行遷調。而首長在任期結束後應該進行勤務和業務交流歷練。

  • 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警察人員陞遷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警察人員陞遷辦法第 16 條規定:「警察機關、警察大學主管職務及有管轄區域人員在同一單位(管轄區)之任期為三年,期滿得連任一次。但警…」(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警察人員陞遷辦法第 16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