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空警報、燈火、音響設施管制執行辦法 第 1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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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警報時期之交通指揮,一律使用手提式紅綠燈,惟在敵機臨空時應自行熄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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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防空警報、燈火、音響設施管制執行辦法第 16 條規定,在緊急警報時期的交通指揮中,必須使用手提式紅綠燈進行指揮。然而,在敵機臨空时,应自行熄灭红绿灯。根據民航法第三篇航空器之使用及營運第三十六章保全航空器飛航安全第313條第1項,禁止任何人操縱有干擾飛航通訊之器材在航空器上使用,所以在敵機臨空時,為確保飛航安全,必須熄滅红綠灯。
- 惟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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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