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空警報、燈火、音響設施管制執行辦法 第 2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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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窯爐廠礦位於鄉僻地區非警報及燈火管制信號就可及者,由當地民防單位,督導業主,設法溝通通信連絡,執行燈火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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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防空警報、燈火、音響設施管制執行辦法》第24條,對於位於鄉僻地區且無法接收警報及燈火管制信號的窯爐廠礦,可以由當地民防單位督導業主,藉著尋找其他通信方式,以便執行燈火管制。這樣的安排可以確保在災害發生時,窯爐廠礦能夠按照燈火管制的要求進行操作,以維護公眾的安全。具體的例子可以是,當窯爐廠礦位於山區或偏遠地區時,無法接收到常規的警報和燈火管制信號,但可以使用無線對講機或其他通信設備進行溝通和聯繫。
- 非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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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