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在我國境內死亡,由其關係人或其本國駐華機構於十五日內,向居留地警察局辦理外僑居留證註銷登記,或由居留地警察局查明後逕為登記。 居留地警察局於辦理前項登記後,應即將登記事項通知其遺產稅主管稽徵機關。
根據外國人入出國境及居留停留規則第19條,外國人在我國境內死亡時,其關係人或其本國駐華機構有義務在15日內向居留地警察局辦理外僑居留證註銷登記,或是由居留地警察局進行相關登記手續。在辦理登記後,居留地警察局應立即通知稅務機關相關登記事項。 參考資料: - 臺灣法規資料庫, "外國人入出國境及居留停留規則" (最新修訂日期: 2015-06-18),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06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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