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停留居留及永久居留辦法 第 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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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外國人停留居留及永久居留辦法第2條,當外國人持有停留簽證或免簽證入國時,他們的停留期限會從入國的翌日開始計算,並且在停留期限屆滿之前需要出國。 例子:如果一名外國人在1月1日以停留簽證許可入國,他的停留期限就會從1月2日開始計算,並且他需要在停留期限屆滿之前出國。如果他的停留期限是10天,那麼他需要在1月11日之前離開國家。
- 經查名詞
- 期間名詞
- 翌日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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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