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 1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停留、居留、定居之許可經撤銷或廢止者,移民署應限令其出國。
- 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應於接到前項限令出國通知後十日內出國。
- 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居留、定居之許可經撤銷或廢止,移民署為限令出國處分前,得召開審查會,並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之機會。
- 前項審查會之組成、審查要件、程序等事宜,由主管機關定之。

117 人 正在學習
NT$3,690
NT$13,800
省 $10,11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14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