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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 5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集體移民,得由民間團體辦理,或由主管機關了解、協調、輔導,以國際經濟合作投資、獎勵海外投資、農業技術合作或其他方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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