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 75 條
未依第五十五條規定領取註冊登記證,或經註銷註冊登記證而經營第五十六條第一項各款移民業務者,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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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入出國及移民法第75條規定,未領註冊登記證或經註銷後仍經營移民業務者,處二十萬至一百萬元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Q · 找移民代辦前,怎麼確認對方是不是合法經營?
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第75條,移民業務是特許行業,業者必須依第55條領取「註冊登記證」才能經營第56條第一項各款的移民業務。沒領證、或登記證被主管機關註銷後仍繼續接案,最高可處新臺幣一百萬元罰鍰,並得按次處罰。對委託人而言,簽約付款前要求業者出示有效的註冊登記證,是最便宜也最有效的自保動作。
白話解讀
想開一間幫人辦移民、處理居留的公司,第75條先在門口立了一道關卡。它規定:沒有依第55條領取「註冊登記證」,或是被註銷登記證之後還繼續經營第56條第一項那幾款移民業務的,處二十萬到一百萬元罰鍰,而且可以按次處罰。換句話說,移民業務不是「會講外語、有人脈」就能掛牌做的生意,它是需要主管機關核發證照的特許行業。對委託人來說,這條其實是你的保護傘:你花大錢託付辦移民的那間公司,到底有沒有合法登記、是不是被註銷後還在偷偷接案,直接關係到你的錢和案件會不會打水漂。
法律定性
入出國及移民法第75條為移民代辦業的行政罰規範,針對「未領取註冊登記證」或「經註銷登記證後仍經營」第56條第一項各款移民業務者,課予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確立移民業務為須經主管機關核發證照之特許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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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怎麼知道一間移民公司是不是合法的?▾
看它有沒有依第55條領取註冊登記證,且該證目前仍有效(沒有被註銷)。無照經營或被註銷後繼續做,依第75條會被罰二十萬到一百萬並得按次處罰。別只看它有沒有實體辦公室或漂亮網站,那些都不等於合法資格,簽約付款前直接要求出示登記證並向移民署查證,是最便宜也最有效的一步。
Q2代辦公司收了我的錢卻被查到無照,我的錢拿得回來嗎?▾
機會存在但要靠及早行動。無照經營本身違法,會強化你主張退費、解約的立場。第一時間保全契約、收據、轉帳與對話紀錄並向主管機關檢舉,這些既是對方被開罰的依據,也是你循調解或民事訴訟求償的證據基礎,拖越久對方脫產或失聯,錢越難追。
Q3移民公司被註銷登記證還在接案會怎樣?▾
依第75條,登記證經註銷後仍經營第56條第一項各款移民業務者,每經營一次都可能被按次處罰二十萬到一百萬元,而委託人的權益毫無保障。確認登記證現行有效,比聽業者吹噓成功率重要得多。
Q4移民代辦是特許行業嗎?▾
是。移民業務須依第55條領取註冊登記證才能經營,無照或被註銷仍經營依第75條最高罰一百萬並得按次處罰。
Q5入出國及移民法第75條在罰什麼?▾
罰兩種人:未依第55條領取註冊登記證者,以及登記證被註銷後仍經營第56條第一項移民業務者。
Q6什麼是註冊登記證?▾
依第55條由主管機關核發、經營移民業務的法定資格證明,是辨識業者合法與否的關鍵。
Q7無照移民業務跟詐騙差在哪?▾
無照是行政違規(缺資格證照、罰鍰),詐騙是刑事犯罪(以詐術取財);同一案件可能同時涉及兩者。
Q8怎麼確認移民公司是不是合法登記?▾
要求出示第55條註冊登記證,記下證號後向內政部移民署查證現行有效,別只看招牌與網站。
Q9付了訂金才發現代辦無照怎麼辦?▾
立刻保全契約、收據、轉帳與對話紀錄,向移民署查證檢舉並主張退費,越晚抽身錢越難追。
Q10怎麼向主管機關檢舉無照移民業者?▾
備妥契約與付款證據向內政部移民署檢舉,協助裁罰同時也為自己後續求償鋪好證據。
Q11怎麼證明業者是無照經營?▾
以移民署查無登記證或登記證已註銷的紀錄,加上業者實際接案的契約、收費證據佐證。
Q12第75條 vs 第79條哪個罰得重?▾
第75條針對無照或被註銷仍經營,罰二十萬至一百萬;第79條針對已登記公司的違規,罰三萬至十五萬,級距明顯較輕。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feature | legal_operator | illegal_operator |
|---|---|---|
| 註冊登記證 | 依第55條領有現行有效登記證 | 未領取或已被註銷 |
| 第75條罰則 | 無 | 二十萬至一百萬元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
| 委託人權益保障 | 受特許制度與主管機關監督 | 預付服務費常求償無門 |
| 如何辨識 | 可向移民署查證登記證字號 | 僅有招牌、網站、辦公室不等於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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