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廣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不予審閱確認: 一、未於前條第二項規定期限補正。 二、不符合移民署許可經營業務。 三、違反移居國之移民法令。 四、有誇大、虛偽不實或誤導消費者之嫌。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