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跟蹤騷擾案件保護令執行辦法7

快速跳轉

依前條聲明異議者,未經原發保護令法院撤銷、變更或停止執行之裁定前,仍應繼續執行。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法條「跟蹤騷擾案件保護令執行辦法第七條」的內容,當有對保護令聲明異議的情形時,必須在原核發保護令法院撤銷、變更或停止執行之裁定前,繼續執行當初的保護令。這項規定是為了確保保護令的有效執行,以保護受害人的權益。以下是一個與參考資料有關的案例範例: 舉例來說,如果在一起跟蹤騷擾案件中,法院核發了一份保護令,禁止涉案人士接近受害人。然而,被告對這份保護令提出了異議,聲稱保護令的內容不合理。根據「跟蹤騷擾案件保護令執行辦法第七條」的規定,除非原核發保護令的法院撤銷、變更或停止執行該保護令的裁定,否則保護令仍然必須持續執行。因此,在這種情況下,被告不得接近受害人,直到法院做出相應的裁定。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跟蹤騷擾案件保護令執行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跟蹤騷擾案件保護令執行辦法第 7 條規定:「依前條聲明異議者,未經原核發保護令法院撤銷、變更或停止執行之裁定前,仍應繼續執行。」(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跟蹤騷擾案件保護令執行辦法第 7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