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組織條例6

快速跳轉

本總局置主任秘書一人,組長四人,職務均列簡任第十一職等或警監;主任四人,職務列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一職等或警監,其中秘書室主任一人,職務列薦任第九職等至簡任第十職等或警正至警監;副組長四人,職務列簡任第十職等或警監;專門委員三人,職務列薦任第九職等至簡任第十職等或警正至警監;督察三人,秘書二人,職務均列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或警正,其中督察一人,職務得列薦任第九職等至簡任第十職等或警正至警監;技正三人,職務列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其中一人,職務得列簡任第十職等;科長二十一人,職務列薦任第九職等或警正;專員二十四人,職務列薦任第七職等至第八職等或警正;科員六十五人,職務列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或警佐或警正;技士六人,職務列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技佐七人,職務列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其中三人,職務得列薦任第六職等;辦事員七人,職務列委任第三職等至第五職等;書記四人,職務列委任第一職等至第三職等。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組織條例第6條的規定,該局設有多個職位及職級。其中,主任秘書、組長、主任、副組長、專門委員、督察、秘書、技正、科長、專員、科員、技士、技佐、辦事員和書記等均為該局的職位。 根據最新的《公務人員任用法》和《警察人員管理條例》,公務人員的職等分為委任、薦任和簡任三級,官等分為第一至第十四職等。警察人員的官等分為警監、警正和警佐,細部級別根據警察人員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而定。 因此,根據上述法規,在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組織條例第6條中,各職位的職務分為不同的職等或官等範圍內,例如簡任第十一職等或警監、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一職等或警監、薦任第九職等至簡任第十職等或警正至警監等。這些職位的權限和職責根據相應的法律法規進行規定和調整。 作為一位法律系教授,您可以參考最新的《公務人員任用法》、《警察人員管理條例》和相關的法律資料來進一步了解和釐清這些法規的細節和條文。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組織條例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組織條例第 6 條規定:「本總局置主任秘書一人,組長四人,職務均列簡任第十一職等或警監;主任四人,職務列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組織條例第 6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