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總局設會計室,置會計主任一人,職務列薦任第九職等至簡任第十職等,依法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其餘所需工作人員,就本條例所定員額內派充之。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組織條例第 8 條規定了海洋巡防總局的會計室組織,該室由一名會計主任擔任,職務列薦任第九職等至簡任第十職等。該主任負責處理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除了會計主任之外,其他所需工作人員則根據本條例所定的員額內派充。這意味著會計室可以根據需要指派其他工作人員來支援室內工作。 根據最新的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組織條例(2020年修訂),該會計主任的職位等級規定如下: 「第15條之12:會計主任,簡任,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0條之1規定辦理。」 這表示會計主任的職位等級為簡任,其任用方式受到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0條之1的規定所約束。 參考資料: -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組織條例 - 公務人員任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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