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總局及所屬機關所需兵役人員,由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會同國防部辦理。
根據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組織條例第 13 條,本總局及所屬機關所需兵役人員由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會同國防部辦理。根據最新資料,該條款的目的是確保總局及所屬機關能夠適時地獲得所需的兵役人員,以維護海岸安全和執行相關任務。具體實施方式舉例則需要參考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相關指導或公告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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