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法規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 2 條
快速跳轉
本會掌理事項如下: 一、年度立法計畫及法規整理計畫之審議事項。 二、法規制 (訂) 定、修正、廢止之研議或審議事項。 三、法規適用疑義之研議或闡釋事項。 四、法規之整理及編纂事項。 五、法規動態登記、統計及管制事項。 六、法規資料之蒐集、整理、分析及研究事項。 七、其他有關法制事項。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法規委員會組織規程第2條的規定,該委員會負責以下事項: 一、審議年度立法計畫和法規整理計畫。 例子:委員會可以審議海岸巡防署每年的立法計畫,以及進行法規整理計畫的審議。 二、研究或審議法規的制定、修正和廢止。 例子:該委員會可以就制定、修改或廢止海岸巡防署的法規進行研究或審議。 三、研究或解釋法規適用上的疑義。 例子:該委員會可以研究或解釋在適用海岸巡防署法規時可能出現的疑義。 四、進行法規的整理和編纂。 例子:該委員會可以進行海岸巡防署法規的整理和編纂工作。 五、負責法規的動態登記、統計和管制。 例子:該委員會可以負責登記、統計和監管海岸巡防署法規的動態變化。 六、收集、整理、分析和研究法規相關資料。 例子:該委員會可以負責收集、整理、分析和研究與海岸巡防署法規相關的資料。 七、處理其他法制相關事項。 例子:該委員會可以處理與海岸巡防署法制相關的其他事項。
- 廢止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法規委員會組織規程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