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署得視業務需要設置各種委員會,其職掌另訂之。
根據行政院海岸巡防署辦事細則第31條,該署有權根據業務需要成立各種委員會,並且對於這些委員會的職掌有權另行訂定。然而,我目前並沒有可以提供跟這項規定有直接關聯的參考資料。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